作者: 发表时间:2023-08-21 00:00浏览量:624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李尔汽车部件(济宁)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李尔汽车部件(济宁)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扩建项目
建设单位:李尔汽车部件(济宁)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联系方式:杨主任 13791778316
联系地址: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经济开发区
公示时间:2023年08月21日至2023年09月17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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