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发表时间:2023-11-17 00:00浏览量:405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曲阜尼山文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尼山圣境-耕读书院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曲阜尼山文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尼山圣境-耕读书院项目一期
建设单位:曲阜尼山文旅置业有限责任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等
联系方式:陈主任 15954041026
联系地址:曲阜市尼山镇鲁源新村东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5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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